靖財購[2023]11號
靖安縣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
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進一步推進對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和供應商的信用評價,提升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共享和運用,加強對政府采購事中事后監管,結合工作實際,現將我市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規范各采購當事人的政府采購行為。通過開展誠信評價可以進一步提高采購人政府采購的業務水平,提升采購代理機構的專業水平,促進評審專家規范開展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引導供應商樹立守信踐諾、行業自律、公平競爭的經營理念,促使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二)有利于提升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開展信用評價是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有利抓手,通過建立常態化的信用評價工作機制,將各類采購主體納入監管范圍,形成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綜合信息,利用大數據對各類政府采購領域違法違規失信行為進行分析,從而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監管水平。
二、信用評價對象、內容(節點)及結果應用
信用評價主要采用互評方式,本著“先行先試、逐步完善、科學合理、信息共享”的原則,由參與政府采購的各類采購主體根據信用評價指標和標準,分類開展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信用評價。
(一)采購人信用評價。主要包括采購項目業務能力、評審過程、合同簽訂、合同履約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價節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或履約驗收開始。
(二)代理機構信用評價。主要包括項目采購文件編寫質量、評審過程、職業素質、整體評價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人、評審專家、供應商,評價節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開始。
(三)評審專家信用評價。主要包括專家業務能力、評審紀律、職業素質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價節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開始。
(四)供應商信用評價。主要包括合同履約、專業水平、售后服務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人,評價節點設置在項目合同簽訂(電子賣場采購訂單)完成后開始。
(五)信用結果應用。
1.根據《靖安縣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評分,信用評價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優秀,75分(含)至90分為良好,60分(含)至75分為一般,60分以下的為差。對于評價結果為一般或差的將進行提醒談話。
2.電子賣場供應商信用評價則按照《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誠信管理規則,根據云平臺信用管理評價規則,電子賣場設立供應商誠信專欄和曝光臺,供應商誠信專欄用于展示電子賣場供應商的誠信分數,曝光臺用于曝光誠信分低于90分的供應商違約行為,向社會公開供應商的誠信評價結果。誠信評價結果應用(供應商誠信初始分為100分,誠信分記分周期為1個自然年):
(1)誠信分90分(含)以上的,責令限期整改;
(2)誠信分80分(含)至90分的,責令限期整改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
(3)誠信分60分(含)至80分的,全面暫停電子賣場交易資格3個月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
(4)誠信分50分(含)至60分的,全面暫停電子賣場交易資格6個月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
(5)誠信分50分以下的,取消電子賣場交易資格并在電子賣場曝光臺予以公布,2年內不接受申請進駐電子賣場。
三、信用評價工作、要求及時間
(一)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優化我縣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確保信用評價工作落實到位。
(二)參與信用評價的各采購當事人應當按照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及時、客觀、公正、準確做出信用評價,不得惡意評價。
(三)縣級項目的信用評價結果請參與信用評價的各采購當事人于項目評審結束、項目合同簽訂完成或項目結束后5天內發送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郵箱。
(四)財政部門將對信用評價結果進行匯總,并將信用評價結果于每個季度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通知公告”專欄公布。
附件:1.靖安縣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采購人)
附件2.靖安縣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采購代理機構)
附件3.靖安縣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評審專家)
附近件4.靖安縣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供應商)
靖安縣財政局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