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靖安縣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及配套設施
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背景:前期園區標準廠房管理辦法執行2020年11月4日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靖安縣工業園區標準廠房暫行管理辦法》(靖府辦發〔2020〕24號)文件精神,為落實國務院《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該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6月19日宣布廢止。目前租賃企業入駐廠房、公寓沒有收費標準,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二、有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管理等規定。
三、協調過程:
1.經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工投公司在招商、服務入園企業工作中收集的企業反饋意見,通過赴豐城市高新區、萬載縣工業園、宜豐縣工業園,實地了解各地標準廠房及公寓管理辦法,草擬了《靖安縣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及配套設施管理辦法》(草稿)。
2.經園區黨工委會議、工投公司會議多次研究審議并修改完善后,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形成一致意見后,形成《靖安縣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及配套設施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四、修改內容:原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二條,現全面修改共六章二十二條,詳實了企業入駐程序、租金等費用的標準與管理,新增加了人才公寓與職工宿舍管理的內容。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