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一)上級有要求。根據《江西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開發區賦權工作的通知》(贛政務明電〔2024〕12號)文件有關要求,8月底前各市、縣(區)政府要在對往年賦權清單合并的基礎上以縣(市、區)政府名義公布調整后的賦予省級開發區縣級經濟管理權限清單,由省級開發區認領實施。
(二)企業有期盼。園區企業辦事還不夠便利,很多事項企業還需前往縣直各部門辦理,影響企業辦事效率,企業對“放管服”改革獲得感有待提升。
(三)工作有需要。2021年以來,我縣按照省市的要求公布了《靖安縣承接江西省統一行政權力清單和取消調整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目錄》《靖安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和《靖安縣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對行政權力事項名稱和實施機關進行了統一規范,有必要根據新的行政權力清單對2019年靖安縣工業園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事項進行重新論證。
二、賦權原則
(一)依法賦權。嚴格按照《江西省開發區管理條例》規定的相應經濟管理權限開展賦權,將投資建設、市場準入、生產經營等涉及的審批事項依照法定要求賦予開發區管理機構,做到“依法下放”。原則上不在新增賦予開發區關于征地拆遷、司法、教育體育、衛生健康、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社會事務管理權限。
(二)全鏈賦權。除關系安全、環保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外,聚焦市場準入和投資建設審批全鏈條,立足重點產業發展特點,將能夠助推開發區建設發展的經濟管理權限實施賦權,做到“能放盡放”。
(三)精準賦權。把握好行政權力事項賦權的統籌性和整體性,與開發區行政管理的實際需求結合,重點關注開發區需求突出的事項,做到“園區點單、縣級端菜”。
(四)整體推進。統籌謀劃賦權工作舉措、方法步驟,加強市級相關部門間的通力合作、整體推進,注重開發區與市級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信息共享,保障賦權工作平穩順利。
三、賦權情況及差異化比較
對于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縣政府通過直接審批、派出機構審批、服務前移等方式賦予縣工業園區實施,共78項,其中直接審批5項、派出機構審批14項、服務前移59項。
《靖安縣賦予縣工業園區部分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征求意見稿)》的體例和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權利類型和賦權方式等基本要素,嚴格對照《靖安縣承接江西省統一行政權力清單和取消調整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目錄》《靖安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和《靖安縣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確定,確保縣工業園區賦權事項在清單范圍內,并且相關內容與清單保持一致。較2019年靖安縣工業園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總數由43項調整為78項,新增59項,刪除23項,名稱修改14項,調整權利類型3項,調整賦權方式12項。
四、起草、征求意見等情況
1.根據省市文件要求,縣營商辦(縣職轉辦)會同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梳理形成了《靖安縣賦予縣工業園區部分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初稿)。
2.2024年8月1日縣營商辦(縣職轉辦)組織縣工業園區、縣行政服務中心及縣直相關部門召開園區賦權工作協調會,就《靖安縣賦予縣工業園區部分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初稿)進行可行性說明。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